劳动合同终止的类型及其适用情况

作者:青苔入镜 |

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及性质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届满、解除、终止等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根据法定程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后,原劳动合同终止,双方当事人不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终止具有以下性质:

1. 劳动合同终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二)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三)劳动者被依法判决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劳动者结社 union 或者依法参加其他社会组织的;(七)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劳动工作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劳动合同终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结果,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不涉及劳动者的过错或者有过失。

劳动合同终止的类型

劳动合同终止可以分为协商终止、法定解除和解除劳动合同。

1. 协商终止

协商终止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一致意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协商终止通常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破产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协商终止的劳动合同不涉及劳动者的过错或者有过失,双方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多种,如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劳动者被依法判决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结社 union 或者依法参加其他社会组织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劳动工作等等。法定解除通常涉及劳动者的过错或者有过失,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破产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终止的适用情况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2. 劳动者退休

劳动者退休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破产

用人单位破产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类型及其适用情况 图1

劳动合同终止的类型及其适用情况 图1

6. 劳动者结社 union 或者依法参加其他社会组织的

劳动者结社 union 或者依法参加其他社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7.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劳动工作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劳动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30日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终止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责任。

1.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二)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三)劳动者被依法判决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劳动者结社 union 或者依法参加其他社会组织的;(七)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劳动工作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终止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终止的义务,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提前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结果,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不涉及劳动者的过错或者有过失。劳动合同终止可以分为协商终止、法定解除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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