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合同终止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物资供应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终止协议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原合同的约定,终止双方在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代表双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终止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所涉及的货物、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全部内容。
物资合同终止协议书 图1
第二条 终止时间
本协议的签署,视为原合同的终止时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双方也不再就原合同涉及的货物、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问题进行争议。
第三条 物资交付及验收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甲方供应原合同约定的货物。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货款,按照原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甲方对乙方已经交付的货物,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损失赔偿责任,按照原合同的约定进行承担。如原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则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损失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