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合同终止协议(范本)

作者:顾与南歌 |

废旧物资合同终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为处理废旧物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在废旧物资处理方面的合同终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合同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终止甲乙双方于(日期)签订的《废旧物资处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 双方同意,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废旧物资的处理和结算。

第二条 废旧物资处理

1. 甲乙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在处理废旧物资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处理进度和质量符合双方及原合同的约定。

3. 甲乙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比例,对处理后的物资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废旧物资的处理和结算

1. 甲乙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在处理废旧物资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处理进度和质量符合双方及原合同的约定。

3. 甲乙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比例,对处理后的物资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同终止和废旧物资处理失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具体责任及赔偿金额,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五条 解决争议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除及解释等事项,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签署(或盖章)。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废旧物资合同终止协议(范本) 图1

废旧物资合同终止协议(范本) 图1

日期:2021年9月20日

以上仅为范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上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并请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审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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