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书写规范与实务分析

作者:三世缘负卿 |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在处理商事纠纷案件时,常常需要作出“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准确、清晰地撰写这一类判决文书内容,尤其是主文部分的表述方式,仍存在诸多争议和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探讨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书写的规范性要求,并分析其在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内涵与司法实践

“合同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法院通过裁判方式强制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履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一条款为司法实践中适用“继续履行”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在司法审判中,“合同继续履行”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被广泛运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中。但由于具体情境各异,对其表述方式并未形成统一标准。有的法院在判决书中仅简单表述为“被告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未明确具体履行内容;有的则较为详细地列明了具体的履行方式和时间节点。这种差异性反映出当前司法实践中对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书写规范性的不足。

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书写规范与实务分析 图1

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书写规范与实务分析 图1

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书写的实务问题

(一)法律文书规定的模糊性

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的梳理可以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虽然确立了“继续履行”这一责任形式,但对于如何具体表述判决主文内容并无明确的指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中虽然规定了主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的情形,但并未对如何细化相关表述作出明确规定。

(二)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 判决主文内容过于笼统

部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合同继续履行”属于一项概括性的民事责任形式,在判决书中往往只简单提及“被告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未具体明确履行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时间节点。这种表述方式虽然简便,但却容易引发执行环节的争议。

2. 履行标准不清晰

即便在部分案件中对合同继续履行的内容作出明确表述,但缺乏对应的衡量标准,导致被执行人和法院在实际操作时难以把握履行的程度和范围。在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判决主文仅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交房义务”,但对于“尽快”的具体时间界定并未作出规定。

3. 责任分担不明确

在某些涉及多方主体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往往需要确定各方当事人的具体履行责任。但在实际裁判过程中,由于对责任分担表述不够清晰,容易引发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三)理论与实务脱节的现象

部分学者虽然就“继续履行”这一民事责任形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探讨,但对于如何将其转化为具体的裁判文书表述方式却鲜有涉及。这种理论与实务脱节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实践的质量。

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书写规范化路径

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书写规范与实务分析 图2

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书写规范与实务分析 图2

(一)统一裁判标准

为了确保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主文的规范性,应制定相应的裁判指引,明确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如何具体表述相关义务。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可以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交房并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则可以具体要求承包方应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未完工程等。

(二)细化履行内容

在具体裁判过程中,法院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在判决书中明确约定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方式和时间节点。

对于应当支付金钱义务的案件,可以直接规定债务人应当在指定时间内支付相应金额;

对于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特定行为的,可以明确约定交付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手续;

对于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形,则应具体规定修复范围和质量标准。

(三)健全履行保障机制

为了确保合同继续履行判决的可执行性,法院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加入相应的保障条款。

设定具体的履行期限,并对逾期履行设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约定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督履行过程;

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义务。

(四)加强判解分离

在实际审判工作中,应当坚持“判解分离”的原则。即裁判文书主文部分仅需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判定,而具体的履行方式和程序性问题则交由执行部门依法处理。这样既能保证裁判文书的简洁性和权威性,又能避免因过多介入具体执行细节而影响司法效率。

加强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书写规范的配套措施

(一)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可以通过组织全国法院系统内的业务培训会,就如何规范撰写“合同继续履行”类裁判文书进行统一部署。通过邀请民事审判专家和资深法官进行实务指导,切实提升一线法官的裁判文书写作水平。

(二)建立案件样本库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梳理出一批规范性较强、参考价值高的典型案件,形成电子案例库供基层法院学习借鉴。定期更新和补充新的典型案例,确保案例库的时效性和指导作用。

(三)完善质量监督机制

可以通过建立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对各级法院提交的裁判文书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通过这种方式倒法官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合同继续履行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其裁判文书尤其是主文部分的表述方式,既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应当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统一裁判标准、细化履行内容等方式不断提高“合同继续履行”类判决文书的质量,为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力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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