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纠纷的责任认定与法律规制

作者:久抱她入眠 |

阴阳合同的定义及其引发的纠纷问题

在当今社会经济活动中,合同作为民事主体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种主观与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出现“阴阳合同”的现象。“阴阳合同”,是指在订立合双方当事人针对同一事项签订内容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为公开履行的表面合同(阳合同),另一份则为用于实际操作或规避法律的真实合同(阴合同)[1]。这种行为的本质在于利用合同的形式进行掩盖,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

阴阳合同的出现,往往与当事人追求利益最大化、规避法律规定或转移风险等动机密切相关。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包方为了降低工程造价,可能会与承包方签订一份低于中标价格的“阴合同”,而对外公示的则是符合招标要求的“阳合同”;在劳动关系领域,则可能出现企业为规避缴纳社会保险义务,与员工签订内容虚假的劳务合同等问题。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还可能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一方提起诉讼,从而引发复杂的法律责任问题。

从法律角度出发,重点探讨阴阳合同的定义及其表现形式、在纠纷中的责任认定规则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对类似问题所提供的解决方案。

阴阳合同纠纷的责任认定与法律规制 图1

阴阳合同纠纷的责任认定与法律规制 图1

阴阳合同的责任认定:法律视角下的分析

1. 阴阳合同的法律性质与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若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而签订,则该合同无效。在阴阳合同的情形下,如果“阴合同”中的约定内容规避了法律规定或行政监管要求,且其履行会导致前述后果的出现,则“阴合同”的效力应被认定为无效。

以建筑工程项目为例,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阴合同”约定低于中标价格,并通过该合同实际履行以逃避工程款支付义务,则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在此情况下,“阴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相应的法律后果应由订立合同的责任方承担。

阴阳合同纠纷的责任认定与法律规制 图2

阴阳合同纠纷的责任认定与法律规制 图2

2. 责任认定的关键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阴阳合的责任主体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如果“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则其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在实际操作中,许多情况下“阴合同”的存在是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如规避税收、转移风险),因此法院会考察当事人是否具备共同合谋的主观故意。

实际履行情况:即使表面上存在两份合同,但如果双方的实际履约行为与其中一份合同的内容相符,则该合同应被视为真实有效。在前述建筑工程项目中,若承包方按照“阴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阳合同”仅用于应对行政监管,则法院可能倾向于将“阴合同”视为实际履行的依据。

3. 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在因阴阳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中,责任主体需要根据其行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常见的责任类型包括:

缔约过失责任:若一方在订立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则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劳动关系领域,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提起诉讼的,企业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条款,且双方的实际履行行为与该条款相符,则违约方需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若承包方未按“阴合同”的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发包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如果阴阳合同的行为涉及规避税收、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则相关当事人还需承担行政处罚的后果。

现行法律对阴阳合同问题的规制与应对措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主要规定

作为调整民事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合同法》明确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并为司法实践中认定阴阳合同的责任提供了基本框架。具体而言:

根据第52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根据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否则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2.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的补充性规定

针对特定领域的阴阳合同问题(如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低价中标、规避招标程序),及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加强事前监管和事后追责。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中标人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逃避履行合同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质量控制,任何规避行为均被视为违法。

3. 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的处理思路

在发布的指导案例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等因素综合判断责任归属。在某建筑工程项目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订立阴阳合同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阴合同”无效,并要求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

阴阳合同现象的存在,反映了当前市场环境中仍存在着不规范和失信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层面入手,构建全方位的法律规制体系。市场主体也应提高法律意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订立合充分考虑社会责任与风险防范。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行政监管力度以及加大司法打击力度,才能有效遏制阴阳合同现象的发生,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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