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与合同无效的区分及法律规定
合同的终止与无效概述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依法定的格式,当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当事人就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但是,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就会失去效力,这种状态被称为合同无效或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主动或被动地使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通常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并不影响合同当事人之前已经实现的利益。合同的终止可以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也可以由法律依法终止。
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原则,使合同关系不能成立或没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无效通常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成立,当事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利益,反而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合同终止与合同无效的区别
1. 目的不同
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使当事人之间可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而合同的无效目的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原则,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2. 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终止与合同无效的区分及法律规定 图1
合同的终止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义务。而合同的无效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成立,当事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利益,反而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3. 法律依据不同
合同的终止通常依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而合同的无效通常依据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原则。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终止可以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也可以由法律依法终止。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对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回复。当事人双方依照本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通知。对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回复的,则视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对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回复。对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回复的,则视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百零七条规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对方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处理完毕的,则视为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无效由法律依法确认。法律对合同的无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有条规定的,可以补约定;没有补约定的,可以适用法律推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的终止与合同的无效有严格的区别,合同的终止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主动或被动地使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而合同的无效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原则,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法律对合同的终止和合同的无效都有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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