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

作者:桐花街少女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协商一致或者因法定原因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 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基本条件。协商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劳动者提出,并给予劳动者选择权。劳动者在三十日内未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视为协商一致。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 图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 图1

2. 法定解除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包括: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损害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旷工或者解锁工资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劳动者被依法判决为破产追讨的债务人,且不享有追讨劳动债权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用人单位经济困难

用人单位因经济困难而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

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

2.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选择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三十日内未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视为协商一致。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选择权,让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间作出选择。

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应当给予劳动者三十日以上 resistance通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劳动者提出,并给予劳动者选择权。劳动者在三十日内未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视为协商一致。

2.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选择权。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间作出选择。

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因法定原因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选择权,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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