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单位合同终止证明
合同终止证明是指在合同终止时,用于证明合同已经终止并生效的法律文件。在我国,合同终止证明是由合同双方或者合同承受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由有关部门制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或者合同承受人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终止证明。有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制作并颁发合同终止证明。
合同终止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甲乙单位合同终止证明 图1
1. 合同终止的日期。
2. 合同终止的原因。
3. 合同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4. 合同承受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5. 合同终止证明的制作日期。
合同终止证明的制作和颁发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由有关部门依法制作和颁发。
在合同终止时,如果合同双方或者合同承受人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终止证明,则该合同的终止日期视为合同终止的日期,合同双方或者合同承受人不得以合同未办理终止证明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在合同终止时,如果合同双方或者合同承受人未办理合同终止证明,有关部门也不予颁发合同终止证明,则合同双方或者合同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有关部门颁发合同终止证明。
合同终止证明是保障合同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应当由有关部门依法制作和颁发。在合同终止时,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终止证明,并应当妥善保管合同终止证明,以备日后使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