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中的要约与承诺: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作者:竹马成双 |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手段。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这是合同订立过程的基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作出的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指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深入探讨合同订立中的要约与承诺的法律适用及其实践意义。

合同订立中的要约与承诺: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图1

合同订立中的要约与承诺: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图1

章 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1.1 要约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1.2 要约的构成要素

要约作为合同成立的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构成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 要约人:必须是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受要约人:即被要约的一方,通常为特定或不特定的人。

3. 意思表示:要约人明确表达希望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4. 内容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存在歧义。

1.3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在实务中,要约和要约邀请(即“要约引诱”)容易混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商业广告、招标公告等通常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案例分析:

2018年某汽车销售公司发布一则广告称:“本店 honda 新车特卖,CR-V sport 款仅售15万元”。消费者张某看到广告后立即与该公司联系,并支付定金1万元。双方最终签订了购车合同。在此案例中,汽车销售公司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而张某的行为则构成要约。

承诺的概念与法律效力

2.1 承诺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作出,双方合同即告成立。

2.2 承诺的构成要素

承诺作为合同订立的关键环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受要约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作出有效的承诺。

2. 完全同意: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必须全部接受,不得有任何修改或添加。

3. 明确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明示的作出,如书面、口头等形式。

2.3 承诺的法律效力

承诺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受要约人必须严格遵守其承诺的内容。

合同订立中常见的典型案例分析

3.1 房地产买卖中的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中的要约与承诺: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图2

合同订立中的要约与承诺: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图2

案例背景:

2020年甲发布一则售楼广告称:“某楼盘现推出优惠活动,二期高层住宅可享受总房价9折优惠。”李某看到广告后立即支付定金,并签订购房合同。两年后,甲以市场变化为由要求调整价格。

法律分析:

在此案例中,甲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而李某的购房行为构成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关于“商业广告”的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甲发布的广告构成要约,李某的行为构成承诺,双方的购房合同成立。

3.2 网络购物中的要约与承诺

案例背景:

2021年消费者王某在某电商平台一台笔记本电脑。商品页面明确标注“特价促销:59元,库存仅限三天”。王某下单后支付货款,但商家以系统故障为由拒绝发货。

法律分析:

在此案例中,电商的商品页面描述构成要约,而消费者王某的下单行为则构成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承诺生效规则”的规定:“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作出承诺。”双方已经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订立中要约与承诺的特殊问题

4.1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或者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撤回的表示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案例分析:

2019年乙向丙发出一份要约:“愿以每吨10元的价格你司生产的钢铁材料,请于一周内回复。”随后,乙又发函通知撤回该要约。最终双方未签订合同。在此案例中,乙的撤回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不构成违约。

4.2 承诺的迟延与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的承诺,或者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的,视为新的要约,而非有效承诺。

案例分析:

2017年丁向戊发出一份要约:“愿以每公斤5元的价格你司生产的棉花,请在一周内回复。”戊在一个月后才作出回应,并要求价格提高至每公斤6元。在此情况下,戊的行为已构成新的要约,而非承诺。

要约与承诺的法律适用问题

5.1 实务中的争议点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问题是关于要约与承诺的常见争议:

1.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形式的要约与承诺在实务中越来越常见。但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仍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2. 格式条款的问题:许多商业广告或合同中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容易引起争议。

5.2 司法规则

在处理涉及要约与承诺的案件时,法官通常会依据以下规则作出判决:

1.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双方必须具备真实的意思表示。

2. 履行能力的确认:特别是在大额交易中,需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

风险防范建议

6.1 对企业的建议

1. 规范广告发布在制作商业广告时,应明确区分要约邀请和要约。

2. 完善合同条款:对于重要的交易,应当制定详尽的书面合同,避免因承诺中的错误导致争议。

6.2 对消费者的建议

1. 审慎对待优惠活动:面对商家的各种促销手段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确认自己的权利义务。

2. 保留必要证据:在电子购物中,应当妥善保存交易记录和相关凭证。

要约与承诺作为合同订立的两大基石,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相关规则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运用方法,并在实际生活中避免因误解而导致的纠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应特别注意规范自身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 相关法律案例汇编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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