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作者:白色情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简称,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两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图1

1.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四)劳动者死亡;

(五)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的意见,并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协商时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意见,应当予以尊重。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终止日期,应当按照约定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

(一)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者因年老、疾病、生育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不能从事相关工作的;

(五)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应当予以尊重。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日期,应当按照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的影响。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当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不改变双方在劳动合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应当履行完毕了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不涉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赔偿金,并应当给予劳动者解释。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依法支付加倍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大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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