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工作合同终止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雇主”):
乙方(以下简称“雇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动力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合同终止
1.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终止日期为乙方的工作合同到期日。
1.2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3 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继续完成剩余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 工资支付
2.1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工资支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2.1.1 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20日,乙方应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2.1.2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2.2 乙方在合同终止前,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三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1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按照甲乙双方同意的社会保险类型,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2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享有甲乙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3.3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方式,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4.3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追偿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美容院工作合同终止协议 图1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仅为协议案,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签署前征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