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疫情时期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及实践
关于疫情时期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及实践
自2019年底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COVID-19)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给各国经济及社会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疫情期间,各类合同的履行面临诸多困难。我国最高院针对疫情期间合同履行问题,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通知,以指导各级法院正确处理相关案件。分析疫情期间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及实践,以期为疫情时期的合同履行提供参考。
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合同,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原则,无论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情况,合同当事人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当然,在疫情期间,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一规定明确了在疫情期间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条件及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最高院关于疫情时期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及实践 图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传染病疫情流行期间,为了保护公共安全,甲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应当隔离治疗,并接受医疗观察。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应当接受隔离观察。”这一规定为疫情期间合同履行提供了 temporary timeout,但在疫情结束后,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司法解释及实践
1. 对于疫情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最高院在司法解释中予以了充分关注。2020年2月,最高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疫情 cast 合同履行问题的通知》,对疫情期间合同履行问题作出 specific规定。通知提出,对于因疫情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违约责任。通知还强调,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疫情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依法审慎处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在具体案件中,最高院对疫情时期的合同履行问题亦作出了裁判。在某疫情防控用品供应商诉某电商平台合同纠纷案中,最高院认为,由于疫情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电商平台在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建议
1. 合同当事人应当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合理判断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在疫情期间,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沟通等方式解决合同履行问题,避免纠纷诉诸法律。
2. 当事人应当关注疫情对合同履行能力的潜在影响,合理调整合同履行计划,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如遇合同履行困难,可依法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违约责任。
3. 人民法院在审理疫情时期的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依法审慎处理,充分考虑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注重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疫情期间,合同当事人、法院及政府各方都应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