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的原因和表现
居间合同是介于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為履行委托合同而成立之合同。居间合同之履行,得有委托人之同意,故其成立及生效,需经委托人之明示。有鉴于三者之关系,故有「居间合同」之名稱。然居间合同之纠纷,時有所聞。本文將就居间合同之纠纷原因及表現,進行探討。
居间合同纠纷之原因
居间合同纠纷的原因和表现 图1
1. 居间人與第三人之权利义务明確不清
居间合同之纠纷,往往是由於居间人與第三人之权利义务明確不清所導致。如委托人與居間人之間,對於居間人之權利義務,未於合同中明确规定,則容易發生纠纷。而第三人對於居間人之權利義務,亦應於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免发生争议。
2. 居间人之身份不確定
居间合同之纠纷,也有可能是由於居间人之身份不確定所導致。如居間人與第三人之間,未明確约定居間人之身份,則可能發生纠纷。故為避免此類纠纷,合同中應明确规定居間人之身份。
3. 合同內容不完整
居间合同之纠纷,也有可能是由於合同內容不完整所導致。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居間人之權利義務,或未约定合同之生效條件,則可能發生纠纷。故為避免此類纠纷,合同中應盡可能詳細約定各條款,以避免產生爭議。
居间合同纠纷之表現
1. 履行困難
居间合同之纠纷,可能會導致履行困難。如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對於合同之履行方式及時間表,未於合同中明确规定,則可能导致履行困難。
2. 給付困難
居间合同之纠纷,也可能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