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维护双方关系的和谐,避免无谓的法律纠纷,可以选择放弃追究违约责任。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承诺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均系自愿、合法、平等、诚信的,无任何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明确表示,为避免因合同纠纷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均愿意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甲乙双方在有效期内未发生违约行为,本承诺书自行失效。
本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承诺书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的,不构成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形式的法律义务。
本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承诺书如对本承诺书的有效性、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有争议,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承诺书一經签订,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应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承诺书
(本文系专业法言法语,仅供参考。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