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及法律规定

作者:白雁书 |

基金合同终止是指在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基金合同立即失效,基金托管人不再履行合同约定的托管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资产的清算和分配的行为。

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

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是由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所决定的。基金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一些终止条件,如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出现重大问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能力出现重大问题、基金托管人出现重大信用风险等。当这些终止条件满足时,基金合同即刻终止。

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行为

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行为也会导致基金合同的终止。如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如违规操作、私分基金份额、侵占基金资产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的违法行为

基金托管人的违法行为也会导致基金合同的终止。如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如违规操作、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托管义务、未能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基金合同的终止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认为继续执行基金合同会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资产的清算和分配。基金资产的清算是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结算的过程,以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的公平。基金资产的分配是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资产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实现基金份额的公平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基金合同的终止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事件,它关系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终止基金合同,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及法律规定图1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及法律规定图1

基金合同是基金份额的持有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关于基金运作的重要协议。基金合同的终止是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对于基金份额的持有者和基金管理人均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介绍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及法律规定,以期为基金行业从业者提供有益的法律参考。

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

基金合同的终止有多种原因,主要包括:

1. 基金合同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后,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出现严重问题,导致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

3. 基金托管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基金合同约定,导致基金合同的执行发生变化。基金托管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浇灌或购买基金份额,导致基金份额不足法定比例。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

5.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满足。如基金合同中约定了其他终止条件,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基金合同可以终止。

基金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1. 基金合同终止的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遵循以下程序:

(1)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终止基金合同的通知,并说明终止的原因。

(2)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基金管理人的协商,确认终止基金合同的事宜。

(3)基金托管人应当自协商一致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出终止基金合同的通知,并说明终止的原因。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接到通知后,有权选择继续持有基金份额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赎回。

2. 基金合同终止后的事宜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进行以下事宜:

(1)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终止,不再承担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处理。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进行处理,按照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相应的收益。

(3)基金财产的分配。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按照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相应的基金财产。

基金合同终止的法律责任

基金合同的终止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终止过程中,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及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终止基金合同的通知,并说明终止的原因。

(2)按照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相应的收益。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因基金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基金托管人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终止过程中,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相应的收益。

(2)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因基金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及法律规定 图2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及法律规定 图2

3.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法律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合同终止过程中,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持有基金份额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赎回。

(2)对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财产的分配承担配合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的分配。

基金合同的终止是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对基金份额的持有者和基金管理人具有重要意义。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出现严重问题、基金托管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浇灌或购买基金份额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满足。基金合同终止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基金托管人的协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通知以及基金财产的分配等。基金合同的终止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基金行业从业者应了解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及法律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有益的法律参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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