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终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劳务承包合同终止协议的适用范围、终止条件、违约责任和有关法律责任等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协议,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条 合同的名称
本协议名为《劳务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二条 合同的订立和生效
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日期订立,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 合同的终止条件
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终止条件为:
(1)工程完毕或者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出现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进行终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2.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对于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对于合同的履行、解释和解释发生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协议为准。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劳务承包合同终止协议 图1
注:本协议的附件可另行制定,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