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合同终止合同报告的制定与实施》
关于建设合同终止合同报告的制定与实施
建设合同是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期限、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内容的合同。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可能会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对于终止合同报告的制定与实施,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建设合同终止合同报告的制定
1.报告的内容
建设合同终止合同报告,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终止时,就合同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工程余款、工程接收、工程验收、违约责任等方面,向有关部门提交的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包含以下主要
(1)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3)合同终止的原因、时间和方式;
(4)合同终止后的工程现状,包括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未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接收情况等;
《关于建设合同终止合同报告的制定与实施》 图1
(5)双方在合同终止过程中达成的一致意见和约定,包括工程余款的支付方式、工程验收的标准和时间等;
(6)双方对合同终止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2.报告的日期
建设合同终止合同报告的日期,应当是合同终止的日期。如果合同是在工程完成后终止的,报告日期应为工程验收合格之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