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声明

作者:书不尽清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本文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终止事宜上的权利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满了的情况下,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声明 图1

劳动合同终止声明 图1

2. 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并予以同意。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者死亡;(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五)劳动者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程序

1.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应当将终止劳动合同的意思通知劳动者,并说明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者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2. 劳动者同意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劳动者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如无异议,应当与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劳动者应当将劳动合同文本归还给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

1.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义务,劳动者也不再承担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

2.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支付,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时间、标准和程序。

3. 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应当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终止的声明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决定终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终止事宜上的权利义务如下:

1.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年 月 日。

2.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劳动者应当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3.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互相保持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特此声明。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日期:年 月 日

注:本篇文章为示例性质,仅作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当事人情况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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