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出租合同终止声明:关于解除租赁关系的公告》

作者:与风逐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以下简称“出租方”)与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餐馆出租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承租方在本合同项下承租出租方提供的餐馆场所,用于经营餐饮业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遵守了合同约定,合作较为愉快。

鉴于承租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经出租方多次友好提示并协商,承租方仍未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已对出租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为此,出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第9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权解除本合同。

现就解除租赁关系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解除租赁关系的决定

经出租方慎重考虑,鉴于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第9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决定解除与承租方签订的《餐馆出租合同》。

解除租赁关系的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物的处理

1. 承租方应在本合同解除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交还给出租方,如有损坏或者丢失,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租赁物的交付和验收,按照本合同第8条规定执行。

租金的处理

1. 由于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包括但不限于预付租金、押金等)不再有效。出租方将在收到承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退款金额和退款时间,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

2. 承租方在本合同解除关系中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违约金等,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的解除不会影响出租方对承租方在本合同期间欠款的追偿,租赁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出租方对承租方欠款的追偿。

2. 本合同的解除不会影响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所有。

《餐馆出租合同终止声明:关于解除租赁关系的公告》 图1

《餐馆出租合同终止声明:关于解除租赁关系的公告》 图1

特此公告。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公告日期:年 月 日

(注:以上仅为示例,实际文章内容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在正式文件中征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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