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终止后移交协议
总则
1.1 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在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终止后,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的实际需求,就工程剩余部分的移交事宜达成的一项协议。
1.2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合同终止后的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3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程剩余部分的移交
2.1 工程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原合同剩余部分进行移交。
2.2 甲乙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等进行剩余部分的移交。
2.3 甲乙双方应确保剩余部分在合同终止后及时进行移交,并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剩余部分的施工。
2.4 在工程剩余部分的移交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充分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剩余部分的接收和验收
3.1 甲乙双方同意,接收方应在工程剩余部分移交后,按照约定对工程剩余部分进行验收。
3.2 验收内容应包括工程量、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等方面。
3.3 验收合格后,接收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剩余部分的款项。
3.4 验收不合格的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直至验收合格。
合同终止后的责任和义务
4.1 甲乙双方同意,工程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2 甲乙双方应确保在工程剩余部分的移交过程中,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3 甲乙双方应确保工程剩余部分在接收方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款项。
4.4 若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附则
6.1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如涉及我国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应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工程合同终止后移交协议 图1
6.2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如涉及我国以外的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
6.3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如涉及双方隐私问题,双方应予以保密。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以上仅为大纲提要,实际文章内容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