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甲方(承包方):
乙方(让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承包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合同终止
1.1 双方同意,本合同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终止时止。
1.2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2.1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处理合同剩余的权利和义务。
2.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合同终止后因未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合同终止后的饭店及相关设施、设备交还给乙方。
2.4 双方在合同终止后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退还营业执照等手续。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3.3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其他损失。
第四条 争议解决
4.1 对于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五条 其他约定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饭店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图1
日期:2021年9月1日
以上仅为示例,实际签订的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签订合请务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意见,并在法律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