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世界!著名合同欺诈案件大揭秘》

作者:青苔入镜 |

合同欺诈,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一方 or 双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诈手段,使对方 party 产生错误信赖,从而达到非法获得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合同欺诈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社会的公平、诚信和市场经济秩序。合同欺诈案件频发,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选取了一些著名的合同欺诈案件,旨在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剖析,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以防止类似的欺诈行为再次发生。

案例一:上海宝龙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欺诈案

上海宝龙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城”)与上海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签订了一份《房地产销售合同》,约定由宝龙城向置地出售一宗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后,宝龙城却未能按约定履行交付土地的义务,且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迟交付时间。置地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宝龙城承担违约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宝龙城的行为构成合同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宝龙城未能按约定履行交付土地的义务,且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迟交付时间,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宝龙城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震惊世界!著名合同欺诈案件大揭秘》 图1

《震惊世界!著名合同欺诈案件大揭秘》 图1

案例二:上海华美建设有限公司诉上海永业置业有限公司合同欺诈案

上海华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建设”)与上海永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业置业”)签订了一份《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由华美建设向永业置业出售一宗房产。合同签订后,华美建设却未能按约定履行交付房产的义务,且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迟交付时间。永业置业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美建设承担违约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华美建设的行为构成合同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华美建设未能按约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合同纠纷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