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与过度宣传:区分与界定

作者:与风逐梦 |

虚假宣传与过度宣传的区分与界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广告宣传已经成为商家吸引消费者、提高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虚假宣传和过度宣传却成为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有必要对虚假宣传和过度宣传进行区分和界定。

虚假宣传的界定

虚假宣传是指广告宣传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条的规定,广告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虚假宣传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虚假宣传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商品宣传,二是服务宣传。商品宣传是指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等方面的宣传,服务宣传是指对服务的内容、效果、场所等方面的宣传。虚假宣传可能涉及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行为。

虚假宣传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等方面的宣传与客观事实不符;

(2)对商品的真实效果进行夸大或者歪曲;

(3)对商品来源、生产地、生产商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4)对服务的内容、效果、场所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5)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服务进行诽谤、诋毁;

(6)其他虚假宣传行为。

过度宣传的界定

过度宣传是指广告宣传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相符,但超过了合理的范围,给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为。过度宣传并不一定构成虚假宣传,但可能会对消费者的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过度宣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商家为了提高商品的销售额,过度夸大商品的优势和效果;

(2)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采取一些夸张的、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手段;

(3)商家为了尽快销售商品,采取一些不负责任的宣传行为,给消费者造成误导;

(4)商家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采取一些虚假宣传手段,给消费者造成误导。

区分虚假宣传和过度宣传的标准

(1)客观事实原则。虚假宣传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而过度宣传与客观事实基本相符。客观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可以被检验的事实。

(2)误导性原则。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而过度宣传虽然可能对消费者产生一定影响,但并不一定构成误导。

(3)合理范围原则。虚假宣传超过了合理的宣传范围,而过度宣传在合理的宣传范围内。

虚假宣传和过度宣传的的法律责任

(1)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发布许可证。

(2)过度宣传的法律责任。对于过度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发布过度宣传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发布许可证。

虚假宣传和过度宣传是广告宣传中的两个重要问题,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正确区分虚假宣传和过度宣传,才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为真实、有效的信息,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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