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4条人数要求: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认定与司法实践

作者:白雁书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诈骗案件日益增多。合同诈骗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重要罪名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涉及到多人参与的情况。而“人数要求”作为刑事案件认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与量刑标准。尤其是在共同犯罪中,如何区分主犯、从犯以及单位犯罪的相关人员,都对案件处理产生重大影响。详细探讨刑法24条中涉及的人数要求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我们需要了解“刑法24条人数要求”究竟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是中国刑法中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具体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这一条文来看,24条本身并未直接规定人数要求,但因为合同诈骗罪在实践中往往涉及到多人参与或受害,因此“人数要求”更多是在与其他相关条款衔接时体现出来。

刑法24条与共同犯罪的关系

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经常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人包括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以及帮助犯等。由于刑法24条并未明确规定人数要求,在认定共同犯罪时,需要严格按照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刑法24条人数要求: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认定与司法实践 图1

刑法24条人数要求: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认定与司法实践 图1

在某合同诈骗案件中,被告张三以虚假身份与被害单位签订合同,并伙同李王五等人虚构项目骗取对方财物共计50万元。在此案中,张三作为主犯,李四和王五作为从犯,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相应判决。这种情况下,人数要求就体现在对各参与人分别定罪量刑的过程中。

单位犯罪与刑法24条的人数要求

合同诈骗罪不仅个人可以构成,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在单位犯罪中,涉及的人数通常包括直接参与犯罪的主管人员和具体实施人员。

在某建筑公司合同诈骗案件中,该公司以虚报工程量的方式骗取政府拨款20万元。在此案中,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李某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项目负责人王某则是直接责任人员,法院会依法对两人分别定罪量刑,并对该公司判处罚金。

刑法24条人数要求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的人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犯罪的主从犯区分

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参与人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法院会根据其是否起到组织、策划的作用来区分主犯和从犯。即使刑法24条未明确规定人数要求,在司法实践中,人数因素仍然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

在一起三人合同诈骗案中,甲作为首要分子,乙和丙分别在不同的环节参与了犯罪活动。法院考虑到甲在犯罪中的主导地位,依法对其从重处罚,而对乙和丙则以从犯论处,量刑幅度有所减轻。

刑法24条人数要求: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认定与司法实践 图2

刑法24条人数要求: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认定与司法实践 图2

2.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认定

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是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以及如何确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涉及到人数要求的问题。

在某民营企业合同诈骗案例中,公司负责人刘某伙同部门经理张某、业务员李某三人共同实施了诈骗行为。司法机关在审理时认定,刘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和李某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院最终对三人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多次诈骗涉及多个受害人的处理

合同诈骗罪不仅涉及人数要求的问题,还可能涉及到多次诈骗、多个受害人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司法机关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来作出判决。

在某系列合同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虚构项目的方式先后骗取了10家企业的信任,共计获得资金80万元。法院在审理时认为,虽然涉及的受害人数较多,但由于每一笔诈骗都是独立的行为,因此需要分别计算数额,并对各次诈骗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刑法24条人数要求的相关争议与建议

尽管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的人数要求问题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关注和研究,但仍存在一些争议点,亟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1.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标准不统一

在共同犯罪中,如何准确区分主犯和从犯,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争论的焦点。不同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可能会出现不同的裁判结果。

对此,建议统一司法尺度,严格按照参与程度、获利分配等因素来判别各共犯人员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做到同案同判,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2.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的范围界定模糊

关于单位犯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范围,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一些案件仅对主管人员进行处理,而另一些案件则会追究更多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单位犯罪中各直接责任人的认定标准和范围,以减少因理解不一致而导致的同案不同判现象。

3.司法实践中存在“从严”与“从宽”的平衡难题

在处理人数众多的合同诈骗案件时,如何在打击犯罪的兼顾政策导向和社会稳定,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为此,建议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既不因人数众多而一味从重处罚,也不因参与程度较低而放任不管。应当根据各人的实际作用和悔改表现,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刑法24条人数要求涉及的内容广泛且复杂,在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认定与单位犯罪处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法律本身并未明确规定人数要求,但其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处处可见。通过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准确界定各参与人的刑事责任离不开对“人数要求”的科学把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关合同诈骗罪人数要求的研究仍需深入。我们需要不断经验教训,为司法实务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也为刑法理论研究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在处理合同诈骗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参与人的作用地位、悔改表现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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