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免责的情形有哪些:详解合同法相关规定

作者:竹马成双 |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是保障合同法律关系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抗力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难以预见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此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合同履行免责提供了依据和保障。通过详解合同法相关规定,分析合同履行免责的情形,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份详尽的指南。

合同履行免责的情形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免负违约责任。”在合同法中,不可抗力是一种法定的免责事由,当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并非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合同双方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情势变更

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得合同的基础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的情况。情势变更原则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的基础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说明理由。对方同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法及时通知对方。一方不同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未能通知对方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不构成不可抗力。”在情势变更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应当说明理由。对方同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及时通知对方。未能通知对方的,不构成不可抗力。

3.合同当事人默示

合同当事人默示是指合同当事人未以明确的方式表示合同内容,而是通过行为或者默契等方式达成合同意向。合同当事人默示通常用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但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默示的合同,符合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在合同当事人默示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除非合同当事人有特殊约定。

4.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相关规定

1.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免负违约责任。”

2.合同法第7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说明理由。对方同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法及时通知对方。一方不同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未能通知对方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不构成不可抗力。”

3.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默示的合同,符合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

4.合同法第8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免责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合同当事人默示和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这些情形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免责的依据和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应当注意合理行使免责权,以免因违约行为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合同当事人应当注意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解决,以保证合同关系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免责的情形有哪些:详解合同法相关规定 图1

合同履行免责的情形有哪些:详解合同法相关规定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合同纠纷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