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履行完毕不再追究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路灯下牵手 |

具嘉:

本人甲,系有限公司之负责人,特此通知,关于与乙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已履行完毕,现就双方合同履行完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本合同第条的约定,双方已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事项。本合同的履行已经达到双方约定的履行完毕的标准,故双方不再存在任何争议。

根据本合同第条的约定,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行为。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双方均应遵守本条约定,不再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向对方提出诉讼或主张。

双方同意,本通知一经收到,即视为双方已经完成本合同的履行,并互相履行了合同义务。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双方均应遵守本通知的规定,不再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向对方提出诉讼或主张。

如双方在本通知收到后,有任何违反本通知的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本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本通知的规定,如有任何违反本通知的行为,造成法律纠纷的,由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负责人:甲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法律事务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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