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履行合同有时效性的法律规定及和实践探讨》

作者:竹马成双 |

关于继续履行合同有时效性的法律规定及和实践探讨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合法定立的一项法律行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遇到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并、分立等情况,另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本文旨在探讨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实践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工作者提供参考。

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知,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出现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并、分立等情况,另一方当事人应先履行恢复履行义务,提供适当担保,若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的实践问题探讨

(一)继续履行合同的履行期间

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履行期间是一个关键问题。实践中,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并、分立等情况,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往往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已经或者有能力履行合同。在判断履行期间时,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履行方式、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进行评估。

《关于继续履行合同有时效性的法律规定及和实践探讨》 图1

《关于继续履行合同有时效性的法律规定及和实践探讨》 图1

(二)继续履行合同的适当担保

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9条规定,对方当事人提供适当担保后,应当恢复履行。在实践中,对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是否适当,应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评估。

(三)继续履行合同的解除

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对方当事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另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如何处理。实践中,对于解除合同的请求,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信用状况、合同约定等因素进行评估。

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方式,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并、分立等情况,另一方当事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进行全面评估,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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