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

作者:流浪歌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的解除,应当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并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租人、承租人一方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乙双方,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在租赁期内的权利义务已经依法定明。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届满前,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均承认,解除租赁合同的决定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且无任何法律和合同规定应当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租赁合同的解除,应当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并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甲乙双方特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特此通知,自本通知之日起,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通知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特此通知。

出租人:(签名或盖章)

承租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关于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 图1

关于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 图1

(此文章为范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合同纠纷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