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规定

作者:顾与南歌 |

联营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广泛的应用。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对于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正确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若干规定。

联营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本规定所称联营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约定,共同从事经营活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分享经营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的合同。联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 主体多样化。联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一方是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与个人;可以是一方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

2. 经营范围广泛。联营合同可以涉及多个行业,如餐饮、零售、建筑、服务等。

3. 合作方式灵活。联营合同可以根据各方当事人的意愿,灵活选择合作方式,如独家经营、联营体、 share-profit等。

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原则

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依法审理。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的正确审理。

2. 公正公平。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应公正、公平地处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偏袒任何一方。

3. 诚实信用。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应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要求各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规定 图1

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规定 图1

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

1. 受案。人民法院收到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材料后,应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诉讼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2.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立案审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者解释不予立案的原因。

3. 审理。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参加诉讼。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合议庭成员应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审判长。

(3)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代理诉讼的,律师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律师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

(4)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事实和证据有争议的,应向审判长申请质证。审判长应组织质证。

(5)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4. 判决。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应作出判决书,并在判决书中写明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判决依据和判决结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聯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和执行

1. 判决。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应载明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判决依据和判决结果。

2. 执行。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应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对于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定对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判决和执行等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旨在为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依据。希望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本规定,依法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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