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处理规定单位篇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单位的职责、程序和方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工作。
纠纷处则
(一)依法处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应当依法进行处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二)协商解决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原则。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业机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纠纷处理程序
(一)调解前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应当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前,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但不得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规定单位篇 图1
(二)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前,双方应当将纠纷的相关事实、证据材料提交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收到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可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方案。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双方应当签署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功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未履行完毕的,双方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仲裁申请,并通知当事人。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裁决。裁决书自劳动仲裁委员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四)诉讼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未履行裁决书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纠纷处理责任
(一)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劳动保障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责任。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劳动者义务,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