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法律实务分析与风险防范

作者:情思长长 |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形式,但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在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赠与合同因未经过公证而引发纠纷。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 赠与人反悔或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八十六条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若未公证且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则赠与人容易反悔。

2. 受赠人主张权利受阻:在遗产分割或家庭纠纷中,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或难以举证,导致受赠人权益受损。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法律实务分析与风险防范 图1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法律实务分析与风险防范 图1

3. 合同履行争议:如房产赠与未完成过户手续,双方因后续权属问题产生矛盾。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的特点

1. 法律关系复杂化: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容易出现歧义,尤其是在涉及动产和不动产时需要区分交付方式和权属变更程序。

2. 举证难度较高:口头赠与或未留存有效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受赠人往往难以证明赠与关系的存在或具体内容,导致维权困难。

3. 司法实践中宽严不一: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会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社会习俗等因素,可能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所有。”

百八十六条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或者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除另有约定外,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

第六百五十八条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或者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 司法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赠与合同须经过公证或实际履行后方能保证其效力优先性。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的风险和后果

1. 赠与人反悔:未完成过户或交付的赠与财产容易成为赠与人的“后悔药”,导致受赠人失去应得权益。

2. 遗产争议:在涉及继承纠纷时,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能被其他继承人质疑,影响受赠人对遗产的主张。

3. 履行障碍:未公证的赠与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容易因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或外部环境变化而搁浅,增加诉累。

如何避免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法律实务分析与风险防范 图2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法律实务分析与风险防范 图2

1. 建议进行赠与公证:通过公证机构对赠与行为进行固定,既能证明赠与关系的真实性,又能有效防止赠与人反悔。

2. 明确履行方式和期限:在合同中详细约定财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方式,并设定违约责任条款,保障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3. 留存证据材料:如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赠与关系存在的任何材料都应妥善保存,以便必要时举证使用。

案例分析:未经公证的房产赠与纠纷

典型案例:甲将其名下房产赠与乙,并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完成过户登记。后甲因家庭矛盾要求收回房产,乙诉至法院主张其所有权。法院认为,虽然房产已实际交付,但由于未完成权属变更,甲仍可撤销赠与。

通过该案例可见,未经公证且未完成权属变更的赠与行为存在较大法律风险。若双方未明确约定不可撤销条款,则赠与人享有随时撤销的权利。

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虽然形式简便,但在履行过程中容易引发纠纷和争议。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建议在签订赠与合:

1. 如条件允许,尽量选择公证方式固定赠与行为;

2. 对于不动产类财产,及时完成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 明确合同条款,避免约定模糊不清;

4. 在发生争议时,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未经公证赠与合同纠纷的发生,并最大限度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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