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合同纠纷|企业如何防范不平等协议风险
作为公司法务人员,笔者在实务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企业在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签订合对方要求我方签署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条款。这些条款往往单方面加重我方责任、限制我方权利,甚至包含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面对这种情形,很多企业可能会选择妥协签单,但这种做法暗藏法律风险,可能给企业经营埋下隐患。
“老板让我签条款合同”是什么?
“条款”,在法律术语中可以称为"不平等合同条款"或"显失公平条款"。这些条款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 单方面加重一方责任:如要求我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而对方仅需支付象征性违约金
条款合同纠纷|企业如何防范“不平等”协议风险 图1
2. 限制正当权利:如规定管辖法院只能在对方所在地,排除我方选择争议解决途径的权利
3. 不合理加重义务:如要求我方提供过高保证金或抵押物,超出正常商业惯例
从法律角度看,这些条款往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至第41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620-625条规定,显失公平的条款可通过主张无效或变更来维护自身权益。
常见"条款"类型及法律后果
在实际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条款包括:
1. 不合理限制诉权:如约定只能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条款因违反《民事诉讼法》第34条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而可能无效
2. 单方加重责任:如规定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与《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过失相抵原则相悖
3. 不合理利益分配:如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可申请调整
4. 格外担保要求:如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这可能涉及越权担保问题
这些条款如果过分偏离公平原则,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从而引发合同纠纷,给企业在经营中带来不确定性。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还可能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
企业应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作为企业法务人员,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标准化合同审查机制:对每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特别注意格式条款的设计
2. 完善内部风控流程:在签订重要合建议召开法律事务专题会议,集体评估风险
3. 加强 negotiating 能力:必要时可请专业律师参与谈判,避免被迫签署不平等条款
4. 保存证据意识:对协商过程、对方不合理要求做好记录,以备可能的争议解决
结合实际案例,某大型制造企业曾因在合作合同中签署了条款而被法院判决承担了远超合理范围的责任,最终通过提起上诉才挽回损失。这告诉我们,企业在签单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
构建公平合理的合同体系
从长远看,企业应致力于构建公平公正的合同管理体系:
1. 制定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审查标准、签署流程等
2. 培养专业法务团队:提升员工法律意识和谈判能力
条款合同纠纷|企业如何防范“不平等”协议风险 图2
3. 优化合作模式:通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避免不必要的商业风险
近期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要求法院在审理合应充分考虑公平原则。这对于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是非常有利的。
“老板让我签条款合同”虽然常见,但并非无法可依。企业应当提高警惕,在签订合严格审查每一条款,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以避免陷入不平等协议的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在商业活动中立于不败之地。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