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终止协议:确定合同终止条件、补偿方式和程序
荒山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荒山承包合同终止的条件、补偿方式和程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条 合同终止条件
荒山承包合同终止协议:确定合同终止条件、补偿方式和程序 图1
1.1 合同终止的原因:因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1.2 合同终止的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请求终止合同。
1.3 合同终止的手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通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终止手续。
第二条 补偿方式和程序
2.1 补偿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
2.2 补偿程序:乙方在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向甲方提供损失赔偿的证据。
2.3 损失赔偿: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机会损失等。甲方有权按照损失程度选择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条 合同终止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3.1 合同终止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合同终止协议的解除: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3.3 合同终止协议的解除手续: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解除手续。
第四条 争议解决
4.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合同终止协议的签订,不视为对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双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五条 其他约定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5.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合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