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区别及法律规定

作者:深拥他入梦 |

买卖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为了实现物品或者金钱的转让而订立的一份法律文件。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双方可能会因种种原因导致合同的实施出现困难或者无法进行。此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请求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买卖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对于当事人来说,关系到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关系到当事人利益的实现,因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买卖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一)买卖合同的中止

买卖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暂时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中止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的继续履行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的中止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买受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中止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2. 卖受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也可以中止履行。

买卖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区别及法律规定 图1

买卖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区别及法律规定 图1

3.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中止履行合同。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并或者分立等,也可以导致合同的中止。

(二)买卖合同的终止

买卖合同的终止,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结束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终止的目的是为了使合同关系消灭,恢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的继续履行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买受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卖受人可以终止履行。

2. 卖受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买受人可以终止履行。

3.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履行合同。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并或者分立等,也可以导致合同的终止。

买卖合同中止与终止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中止的法律规定

1.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买受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中止履行。买受人应当及时通知卖受人,向卖受人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

2.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0条的规定,卖受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也可以中止履行。卖受人应当及时通知买受人,向买受人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

3.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中止履行合同。

(二)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1.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卖受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买受人可以终止履行。买受人应当及时通知卖受人,向卖受人提供证明卖受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

2.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买受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卖受人也可以终止履行。卖受人应当及时通知买受人,向买受人提供证明买受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

3.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5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履行合同。

买卖合同中止与终止是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对于当事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买卖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区别和法律规定的研究,可以使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合同的性质和履行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有益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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