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与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别|法律实务分析及操作建议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聘用合同制已经成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解除聘用合同”和“终止聘用合同”的概念混淆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聘用合同的管理工作,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出发,详细分析“解除与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别”,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说明。
解除与终止聘用合同的概念界定
1. 解除聘用合同的定义
解除聘用合同是指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关系提前结束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可以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情形。
2. 终止聘用合同的定义
解除与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别|法律实务分析及操作建议 图1
终止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自然结束合同关系的情形。在实务操作中,如果聘用合同到期且不符合续签条件或双方不再续签的,聘用关系将依法自动终止。
解除与终止聘用合同的主要区别
1. 行为发生的时点不同
解除聘用合同通常发生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
终止聘用合同则是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发生。
2. 启动条件不同
解除聘用合同需要具备特定的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终止聘用合同主要基于合同期限届满这一事实性情形,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依法处理。
3. 法律程序要求不同
解除与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别|法律实务分析及操作建议 图2
解除聘用合同往往需要经过严格的调查、审议程序,并在作出决定前告知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参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终止聘用合同一般按照既定的合同期限管理流程执行,程序相对简化。
具体适用情形分析
(一) 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 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被解除;
3. 因医疗期内无法正常履职被解除(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4. 其他依法可以解除的情形。
(二) 终止聘用合同的情形
1. 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
3. 符合其他终止情形但不存在解除条件的情况。
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解除聘用合同需严格履行以下程序:
(1)调查核实相关事实;
(2)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作出决定并送达书面通知;
(4)办理解除手续并做好档案记录。
2. 终止聘用合同的操作要点:
(1)确认合同期限届满时间;
(2)履行告知义务(如协商续签意愿);
(3)办理终止手续并完成工作交接;
(4)及时更新人事台账信息。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某事业单位技术员因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在处分期内又因严重失职导致重大工作失误。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其聘用合同。
评析:
该解除行为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严重违法);
在程序上履行了调查、审议和告知义务;
做出了书面通知并办理了解除手续。
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议
1. 法律风险
(1)误将终止情形按解除处理;
(2)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3)证据收集不充分导致争议。
2. 防范措施
(1)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区分解除和终止的情形;
(2)建立完善的事前审查机制;
(3)规范程序操作并做好全程记录;
(4)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准确区分解除与终止聘用合同的概念和适用情形,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内部流程操作,避免法律风险,确保人事管理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