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与解释
土地出让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出让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性、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出让合同的法律规定
土地出让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与解释 图1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登记,方能生效。
4.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及时支付,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非法扣减或者侵占。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效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生效时起具有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受让人则应当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效期内,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登记,方能生效。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前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登记,方能生效。
4.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完毕或者解除后,土地使用权消灭或者不再需要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登记,方能生效。
土地出让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性、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及时支付,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非法扣减或者侵占。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