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效力认定若干问题的研究

作者:蓝色信纸 |

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中最为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也是农民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山场承包合同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因此,对于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效力认定若干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农村山场承包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中,农民一方(发包方)与另一方(承包方)签订的,确定承包经营范围、期限、方式和内容的合同。其特点主要包括:

1. 主体资格的适格性。农村山场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必须是具有承包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必须是具有承包意愿和能力的农民。

2. 经营范围的特定性。农村山场承包合同的经营范围必须是在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3. 承包期限的长期性。农村山场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一般为3年、5年、10年等长期承包。

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效力认定若干问题的研究

(一)农村山场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

1. 合法性标准。农村山场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等相关法律。

2. 真实性标准。农村山场承包合同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合理,不得有欺诈、虚假、胁迫等行为。

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效力认定若干问题的研究 图1

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效力认定若干问题的研究 图1

3. 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三者的统一性。农村山场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的统一,否则将无法认定其效力。

(二)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

1.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农村山场承包合同中有关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与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相违背。

2. 违反国家有关土地政策规定的。如农村山场承包合同中有关土地流转的内容与国家的土地流转政策相违背。

3. 违反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规定的。如农村山场承包合同中有关承包期限的内容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相违背。

4.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如农村山场承包合同中有关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内容与《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相违背。

通过对农村山场承包合同效力认定若干问题的研究,可以得出如下

1. 农村山场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必须以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为依据,以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三者的统一性为标准。

2. 农村山场承包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况,主要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土地政策规定、违反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规定、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等。

3.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加强对农村山场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工作,强化法律监督,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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