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欺诈合同撤销案子的法律规定及时间限制
法律规定
合同撤销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基于一定原因,请求撤销已经生效的合同的制度。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订立的合同;(二)双方共识的合同在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三)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重大失实陈述;(四)一方以其他方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撤销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行使。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一)因欺诈、胁迫等情况,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二)其他情况下,撤销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期限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
1. 欺诈合同撤销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方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请求撤销。如果超过三十日,撤销权将消灭。在欺诈情况下,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限为三十日。
2. 胁迫合同撤销的时间限制
关于欺诈合同撤销案子的法律规定及时间限制 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一方以胁迫方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请求撤销。如果超过三十日,撤销权将消灭。在胁迫情况下,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限为三十日。
3.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双方共识的合同在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在重大误解情况下,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限为三十日。
4. 虚假陈述合同撤销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重大失实陈述,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在虚假陈述情况下,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限为三十日。
5. 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撤销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以其他方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在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限为三十日。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欺诈合同撤销 case 的法律规定及时间限制如下:欺诈合同撤销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胁迫合同撤销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虚假陈述合同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行使。超过三十日,撤销权将消灭。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