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与法律规制探讨
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保健食品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在行业内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的也暴露出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以“会销”形式为代表的虚假宣传问题尤为突出。这类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实践,深入探讨保健食品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规制建议。
保健食品会销的现状与问题
“会销”,是集合会议销售的一种商业模式,其本质是以学术讲座、健康等形式为掩护,通过向特定群体(尤其是中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或相关产品。这种营销表面上看似温情脉,实则暗藏猫腻。销售人员通常利用消费者对健康的关注和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采取夸大宣传、虚构功效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价格虚高、质量难以保障的产品。
从实践中看,保健食品会销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假宣传现象普遍
保健食品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与法律规制探讨 图1
销售人员往往以“专家讲座”“健康咨询会”名义出现,利用illusory的专业知识误导消费者。宣称某保健食品具有“包治百病”的功效,或者将其吹嘘成“国家级科研成果”。这些宣传内容严重背离了产品实际功能。
(二)价格虚高,暴利驱动
部分不法商家为谋取暴利,通过虚标原价、隐瞒折扣等手段营造商品稀缺假象。更有甚者,利用消费者治病心切的心理,在销售过程中设置重重陷阱,导致消费者支付远高于市场价值的费用。
(三)退换货机制不健全
部分商家在销售时往往要求当场付款,并且制定苛刻的退换货条款。这种做法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后续维权设置了障碍。
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规制框架
针对保健食品会销中的虚假宣传问题,我国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1. 假冒他人或者引人误解其与他人有一定联系的行为;
2. 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成分、用途、性能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了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其中第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三)《广告法》
对保健食品广告作出严格规范。13岁以下的儿童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禁止利用声称"唯一""不可替代"等绝对化用语进行宣传等。
保健食品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与法律规制探讨 图2
完善法律规制的具体建议
鉴于当前保健食品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的严重性,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
(一)加强源头治理
通过建立健全保健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把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审核关。对已上市产品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安全性和功能性。
(二)强化事中监管
针对保健食品会销活动的特点,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场监管、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专项小组;
2. 加强对重点场所(如宾馆、酒店、社区活动中心等)的日常巡查;
3. 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预警监测系统;
4. 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并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控。
(三)完善事后追责
建议在以下方面加大制度供给:
1. 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有关人员纳入征信系统;
2. 完善集体诉讼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3. 对违法会销行为实行顶格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四)加强社会共治
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治理积极性:
在媒体平台建立虚假宣传举报渠道;
组织法律志愿者开展公益普法活动;
鼓励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自我净化功能。
保健食品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也影响着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监管部门,应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既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又要创新监管手段提高治理效能。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构建起全方位的治理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