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对方延期履行合同义务的通知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以下简称“本合同”),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日期(以下简称“履行日期”)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期(以下简称“履行日期”)向甲方提供项服务。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情况说明。甲方要求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义务至延迟履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9条、第70条、第80条、第84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约定:
延期履行
1. 乙方同意在延迟履行期限内继续履行本合同,完成服务内容;
2. 甲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提前天数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合理的理由;
3. 如甲方未按时通知乙方延期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追究甲方责任;
4.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追究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计算方式;
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计算方式;
3.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违约责任;
4.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关于要求对方延期履行合同义务的通知书》 图1
其他约定
1.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同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签署日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