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乙双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终止合同
1.1 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1.2 双方同意,如因租赁车辆出现故障、损坏、丢失等导致无法继续租赁时,租赁双方应提前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约定终止本合同。
1.3 双方同意,租赁终止后,租赁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车辆归还给承租方,并承担相应的租赁终止责任。
第二条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2.1 租赁终止后,租赁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车辆归还给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 inspecton。
2.2 租赁方应保证车辆在归还时不存在任何损坏、丢失或者其他未告知的瑕疵。
2.3 租赁方应承担因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保险费、维修费等。
2.4 承租方在租赁终止后,如有需要,可要求租赁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终止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 图1
第三条 租赁终止的补偿
3.1 租赁方应向租赁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租赁期限的10%。
3.2 租赁方应向租赁方支付租赁终止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租赁期限的30%。
3.3 如租赁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租赁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租赁方支付违约金和租赁终止违约金。
第四条 争议解决
4.1 对于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约定
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