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法律解读与实务指南
在劳动法领域,"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重要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围绕这一主题,结合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有期限的具体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需要阶段性用工或者因工作性质不适合长期聘用的情形。
在实务中,许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常常采取"轮流订立短期合同"的方式。某些企业每隔一年与员工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以此避免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此类行为通常被视为规避法律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法律解读与实务指南 图1
1. 连续工作满十年:自用人单位开始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且劳动者提出要求: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不能胜任工作等),且书面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第二次合同期限届满时,双方未约定新的固定期限,但劳动者未明确提出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应当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原劳动关系。此时,若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人民法院往往会判决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规避责任的行为及应对措施
在实务操作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常常采取以下不正当手段:
1. 频繁更换劳动合同:通过缩短每期合同期限(将一年的合同拆分为多份半年或更短期限的合同),避免达到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
2. 混淆续签意思表示:在劳动者未明确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并声称劳动者同意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容易引发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其真实意思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权益。
3. 设置不合理条件:以劳动者未能通过试用期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等理由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只要劳动者在前两次合同期间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此,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 保留续签记录:在每次劳动合同到期时,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2. 及时主张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 关注政策变化:留意地方性法规或司法实践中的新动态,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较大,但也需要明确其解除与终止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法定情形下解除:
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法犯罪等);
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法律解读与实务指南 图2
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终身合同"。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履行相应的通知和支付义务。
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1. 案例一: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某自2010年起在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9年合同到期时,张某明确表示要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拒绝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公司违法,并判决其支付赔偿金。
2. 案例二:用人单位以"轮流订立短期合同"规避责任
李某在某物业公司工作了15年,期间每次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到了第十年时,李某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以其实际工作年限不足为由拒绝。法院认为公司的行为属于规避法律,判令其与李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案例三:用人单位未明确续签方式,劳动者默认固定期限
王某在某制造公司工作了八年,每次合同均为一年。一次合同期满后,双方并未签署新合同,王某继续提供劳动并领取工资。法院认为应当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且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这一问题不仅涉及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还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避免采取规避性措施;劳动者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及时主张自身权益。
在劳动法框架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重要保护机制。只要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此类合同,以体现平等、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