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作者:十年酒不予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争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争议标的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原则是:合同约定优先,法律规定的地域管辖优先。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1. 合同约定: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发生的地点,约定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约定管辖具有合同约定优先原则。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管辖的裁定。

2. 法律规定的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许可、建筑施工质量、建筑安全等方面的争议,由建筑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的地域管辖发生冲突:当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发生冲突时,应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

4. 专属管辖:有些特殊的纠纷,法律明确规定应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引起的纠纷,应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原则是:合同约定优先,法律规定的地域管辖优先。当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发生冲突时,应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特殊纠纷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管辖。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管辖法院,以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图1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图1

1. 介绍《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的背景和目的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图2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图2

2. 阐述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规定

1.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原则的规定

a. 地域管辖原则

b. 级别管辖原则

c. 专署管辖原则

2. 我国《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办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a. 一般管辖原则

b. 特殊管辖原则

c. 管辖法院的选择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实践应用

1. 合同签订地管辖

a. 合同签订地作为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

b. 实际履行地管辖

c. 合同履行地管辖

2. 工程所在地管辖

a. 工程所在地作为诉讼管辖的主要依据

b. 工程所在地与合同签订地或实际履行地的关系

3. 合同履行地与工程所在地交叉管辖

a. 合同履行地与工程所在地交叉的情况

b. 具体管辖原则和实例分析

4. 特殊情况下管辖地的选择

a. 涉及多个地区的情况

b. 涉及外国的情形

c. 其他特殊情况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解释和适用

1. 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

2. 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与争议

3. 具体法律规定在实践中的适用和解释

1.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的主要观点

2. 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管辖问题的展望和建议

希望这个大纲和主要内容能够对您的文章写作有所帮助。请注意,根据您的研究深度和实际案例,可能需要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在撰写过程中,建议您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案例,确保文章内容的准确性和指导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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