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兴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总则
为解决荣兴建筑材料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履行
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对于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
(1)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条款;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条款。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1)合同一方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合同一方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违约责任
1. 当事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履行: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使违约行为得到补救;
(2)赔偿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诉讼期间,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者严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荣兴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图1
其他
1. 本办法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合同双方。
3. 本办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