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吾悦广场合同纠纷处理结果揭晓:责任归属与赔偿金额

作者:几见多欢 |

案件背景

新城吾悦广场位于壮族自治区,是一个集商业、住宅、娱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项目。项目开发商为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伙伴为XXX街道办(以下简称“街道办”),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在项目的建设与运营过程中,新城公司与街道办之间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导致合同履行困难。为了解决纠纷,双方于2019年12月签订了一份《新城吾悦广场合同纠纷调解协议》(以下简称“调解协议”),约定由双方共同遵守,共同履行。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并未按照约定执行,导致纠纷升级,形势严峻。

诉讼请求与答辩

为维护自身权益,新城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1. 确认双方签订的《新城吾悦广场合同纠纷调解协议》无效;2. 确认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并无不当;3. 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街道办作为答辩人,对新城公司的诉讼请求及要求进行了答辩,认为双方签订的《新城吾悦广场合同纠纷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并无不当,新城公司无权再次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了赔偿金额,虽然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但新城公司对于赔偿金额的支付并未完全履行,街道办对此已给予了相应的配合与宽限。法院支持新城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

新城吾悦广场合同纠纷处理结果揭晓:责任归属与赔偿金额 图1

新城吾悦广场合同纠纷处理结果揭晓:责任归属与赔偿金额 图1

责任归属与赔偿金额

根据法院的判决,街道办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如下:

1. 赔偿新城公司经济损失约人民币500万元;

2. 赔偿新城公司精神损害抚慰金约人民币100万元;

3. 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启示

本案件提示我们,合同纠纷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充分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金额,双方当事人在协商时应当充分考虑自身权益,合理确定赔偿金额,避免因赔偿金额不当而导致纠纷升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我们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也应当重视法律程序的合法性,遵循法律程序,避免因程序问题而导致纠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对于合同纠纷的处理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本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维护了新城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在合同纠纷的解决中,更加注重法律程序的合法性,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与沟通,更加注重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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