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双方达成和解
近日,法院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涉及建筑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一份 construction contract(建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该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建筑工程。由于种种原因,建筑公司未能按期完成工程。房地产公司因此向建筑公司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违约金。双方因违约金金额发生争议,导致合同纠纷。
法院收到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备调解的基础。法院决定采用调解方式解决该案。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了中立、公正、客观的立场,对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了充分尊重和理解,并通过深入调查、充分沟通,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建筑公司同意支付房地产公司违约金,并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剩余的工程。
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双方达成和解 图1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以及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调解是一种简便、快捷、成本低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肯定。
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职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