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包租合同纠纷判决书

作者:竹马成双 |

案件索引: generations case no. XXXX

审理法院:XXXX人民法院

案由:商铺包租合同纠纷

原告:XXX

被告:XXX

判决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XXX与原告XXX于XXXX年签订了一份商铺包租合同,约定由原告承租被告的商铺,租期为XX年,租金为XX元/月。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租金,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商铺及附属设施。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故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并提供商铺。

法律适用及案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件中,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商铺,构成违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他人财产权益受损害,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过错。”在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商铺,导致原告的权益受损,应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过程及判决结果

1.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商铺,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提供商铺及附属设施,符合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未能提供商铺,导致原告的权益受损,应承担侵权责任。

3.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商铺及附属设施,并赔偿原告违约损失及侵权损失。

法律分析

1.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商铺,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2.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他人财产权益受损害,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过错。”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商铺,导致原告的权益受损,应承担侵权责任。原告诉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3.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本案中,双方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故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商铺及附属设施,并赔偿原告违约损失及侵权损失。

商铺包租合同纠纷判决书 图1

商铺包租合同纠纷判决书 图1

商铺包租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类型。在签订此类合双方应当注意合同的约定及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在合同纠纷发生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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