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合同纠纷解除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承租人、中介人等相关主体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解决相关争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在租赁期间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条 解除合同
1.1 双方同意,由于租赁期间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1.2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甲乙双方应在解除合同后及时通知对方。
第二条 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处理
2.1 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5日内搬离甲方出租的房屋,并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无损。
2.2 甲方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归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房屋及附属设施后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归还给甲方。
《关于房屋出租合同纠纷解除的协议》 图1
2.3 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金额元,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违约金支付为支付。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纠纷发生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3.2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搬离甲方出租的房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搬离,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3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归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争议解决
4.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合请根据法律及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