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作为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纠纷类型,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为解决农村建房合同纠纷,保障农村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处理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应当公平公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二)依法依归原则。处理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应当依法依归,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和解优先原则。在处理农村建房合同纠纷时,应当优先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尽可能减少法律纠纷。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图1
(一)协商。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二)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机构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三)仲裁。调解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应当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指定。
(四)诉讼。仲裁不成的, parties may bring the case to court.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一)财产分割。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者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对财产进行分割。
(二)补偿。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者调解后,一方当事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追责。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经协商或者调解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费用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费用,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比例或者法律规定的方式承担。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时限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时效期间执行。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人员的资格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处理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处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正性。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