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法规定:签字与盖章是否必须?》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合法约束力的 agreement。在合同中,签字和盖章是常见的确认方式,用于表明合同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同意和承诺。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来签署和确认合同,而传统的签字和盖章方式是否必须呢?新合同法对此进行了规定。
根据新合同法的规定,签字和盖章并非合同成立的必须条件,但是它们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使用。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合同已经成立,即使未签字或盖章。但是,如果当事人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但未在合同上表明,则该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辅助证据。
,新合同法也规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电子签名使用的范围,则电子签名无效。,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应当妥善保管。如果当事人未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导致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被篡改或者损毁,则该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无效。
,新合同法还对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的效力进行了规定。根据新合同法的规定,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的效力与手写签名和盖章相同。但是,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而未在合同上表明,则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的效力不得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
新合同法规定,签字和盖章并非合同成立的必须条件,但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使用。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则合同已经成立,即使未签字或盖章。,新合同法还对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的使用范围、制作和保管要求以及效力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